解析:
于孕期出现劳动合同到期之情形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而应将劳动合同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之时方可终止。若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亦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通常而言,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则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