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法规定,夫妇之间若因情感问题导致分居达到二载以上,且经反复调解均无法复合,那么婚姻关系便应当被批准解除。然而我们必须明确,分居并非是达成离婚的充分必要条件,即使在分居期间尚未满两年之际,只要能提供其它实质性证据,足以证实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同样具备申请离婚的权利。申请离婚的具体流程可分为两种方式:通过协商协议书离婚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