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衅滋事罪里面那种"蛮不讲理"的行为是怎么判断的?主要看这几点。
首先是从他们的心里想法来看,这类人往往是没事找事,仗着自己强壮就想欺负别人。再就是看实际行动了,比如说在大庭广众之下随便打架,追赶、不让人家走、骂人、威胁别人,强行抢东西或者随便破坏、占为己有等等,而且这些行为还得达到很恶劣或者很严重的地步才行。举个例子,如果这个人经常随便打人,或者一次性打好几个人,导致别人受伤或者公共场合乱成一团糟的话,那就可以被认为是情节非常恶劣了。还有就是强行抢东西,如果价值超过1000块钱,或者这种事情做过很多次的话,也算是情节严重。
最后,我们在判断的时候还要把这些行为的次数、方法、结果、对社会的影响都考虑进去。总的来说,就是要看主客观两方面的具体情况,然后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来做出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