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类事件中,我们所购买的交强险往往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原因在于责任全在于对方,通常理应由对方以及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支付相关赔偿费用。然而,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如若全责方并未投保或者由于逃逸等因素导致无法获取到赔偿款,那么此时我方的交强险便可在无责任赔偿额度范围内承担起先行垫付的责任,待事态平息后,我方仍有权向全责方追讨回这笔款项。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