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有一套程序的。申请人要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这个机关一般就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这就像是在寻找一个合适的裁判一样重要。
然后,申请人得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不过要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那就按照法律规定的来。这就如同一场有时间限制的比赛,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起跑。
接着,申请人要提交书面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这个申请书里的内容可不少,得包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还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申请日期等内容,这就像精心准备一份详细的参赛材料。
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在5日内进行审查,来决定是不是受理。要是受理了,就会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这个决定有可能是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也可能是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如果申请人对这个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气,还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就像是在一个裁判做出判定之后,还有更高一级的申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