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若在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对方被确认为全责方但未对损害进行赔偿,那么您有权利在三年内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发起有效诉讼。在此期间,我们强烈建议您能够尽速地收集与之相关的证据,例如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费用发票等等,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