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后的理赔标准,其并无固定的准则,而需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以及双方的损失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例如,若机动车方面负有责任,则应在法定的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向受害人进行赔偿。对于超过此限额部分的损害赔偿,应当按照相应的责任比例加以承担。举例来说,非机动车一方所受到的医药治疗费用、误工补偿金、护理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等各项经济损失均包含在内。然而,赔偿金额的具体核算过程极其复杂且需要进行深入解析,其中包含有精确计算每位伤者的医疗费用(根据实际产生的医疗票据为依据),以及合理评估误工人员的误工时长及收入水平等关键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