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之后,双方依然保留有协商解决争议的权利。鉴于此,他们在任何时间点都可对案涉的争议焦点进行深入探讨并协商寻求共识,进而达成和解协议。这种方式不仅有利于节约宝贵的司法资源,迅速化解纷争,同时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修复受损的人际关系。值得注意的是,经由双方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只要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真实意愿,那么法院通常会给予充分的尊重与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