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经过法医学鉴定之后,公安机关应当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向申请人(家属)通报鉴定结论。然而,关于鉴定结果的通报时限并无明确且统一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通常来讲,若鉴定工作进程较为简便直接,则可能在数日乃至一两周之内便可得到通知;反之,若鉴定过程较为繁琐,涉及诸多环节与方面的检验及分析,那么通知期限则有可能随之延展。但无论怎样,作为负责鉴定工作的公安机关,都应该尽职尽责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告知义务。若申请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仍未接到相关通知,有权主动向公安机关咨询案件进展信息。值得注意的是,鉴定结论对于案件审理与处理过程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申请人及家属亦应对此予以充分关注,积极与其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