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定情境下,刑事审判期限超出原定时限后仍有可能进一步延长。例如当案件情况严重且错综复杂、犯罪行为波及范围广泛、取证过程面临诸多困难等情形出现时。
然而,任何此类延期都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条件与程序,并且需经过严谨的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