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建筑工程领域,通常情况下,在办理备案手续等特定目的下所订立的阳合同并不完全反映当事人之间真实的合意,并且由于此类合同缺乏实质意义,因此其效力较为模糊。相较之下,阴合同则反映出了当事人对于相关事务实质性内容的真切追求,然而,如若这类合同中的条款违反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范,依然有可能导致合同整体效力的丧失。具体而言,诸如阴合同中所约定的交易价格低于市场成本水平,或是出现了其他违规行为等情况,均可被视为合同效力缺失的潜在风险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