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交警部门对于各类事故所进行的处置程序和耗时会受到事故复杂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针对较为简单的案件,一般能够在10个自然日内得出明确的事故责任裁定结果;
然而,若涉及到必要的检验、鉴定环节,则需在符合规定的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审查确定后的第五天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编制工作。
至于相对而言更为复杂且重要的事故,其处理过程可能会相应地延长,但最长也不得超过60个自然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