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噪音标准
根据《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不同区域的施工噪音标准如下: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
1.昼间:50分贝
2.夜间:40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1.昼间:55分贝
2.夜间:45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1.昼间:60分贝
2.夜间:50分贝
4.工业区:
1.昼间:65分贝
2.夜间:55分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
1.昼间:70分贝
2.夜间:55分贝
二、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处理方式
1.向有关部门投诉:
1.环保部门:负责处理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等产生的噪音
2.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处理社会生活类噪声,如机动车辆未按规定鸣号、擅自使用高音器材等
3.城管部门:负责处理零售乱摆的小贩发出的噪音
2.固定和收集证据:
1.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噪声产生的过程
2.通过证人证言来证明噪声的产生及后果
3.通过法院诉讼途径维权:
1.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居民可以直接依据生活安宁权来维权,要求法院判决侵权方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