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咱们平时去做法医鉴定时,有时候可能会遇到不受理的情况这些情况大概有以下几种:比如你提交的资料不够全面、详细,没法让他们做出判断;或者是你想做的鉴定项目超过了他们这个鉴定所能做到的范围和水平;还有就是你提出来的鉴定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违反了大家都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最后如果被鉴定的人身体或者心理状态不好,不能承受检查的话,也是可能不会给你做的。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
(六)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