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抵押借款中担保期限和诉讼时效的情况如下:
- 担保期限:
- 一般保证: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间,那么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这六个月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连带责任保证:若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上述的六个月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诉讼时效:
-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例如,债权人知道债务人到期未还款,且知道担保人应当承担责任时,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需要注意的是,在担保抵押借款纠纷中,及时关注担保期限和诉讼时效非常重要,债权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权利,以免丧失胜诉权。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