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企业想要把我们这些员工给炒鱿鱼是得找个理由才行。比如说我们要是违反了公司那一大堆规矩,这里说的“严重”可是得明明白白地定义出来,还得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再者就是我们在上班的时候犯了大错,比如说玩忽职守、贪污受贿之类的,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最后如果我们因为违法犯罪啥的被警察给请喝咖啡了也算。但是公司的那一套规矩可不能乱来,得是合法的,而且还是大家一起商量着弄出来的,并且要公开告诉每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