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作为一种自诉性质的刑事犯罪,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主观上必须具备“非法占有”之目的;其次,客观行为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再次,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即“数额较大”);最后,在依法应当归还的情况下,行为人采取了“拒不交还”的态度。
一般而言,对于此类犯罪,其主要特征在于所造成的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程度较为轻微,因此,赋予被害者更多的自我主张与自我保护权利是至关重要的。也就是说,该类犯罪案件的解决往往需要由被害人亲自提出诉求并提交至法院进行审理,以便更好地维护个体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