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盗窃犯罪的既遂和未遂进行区分的关键要点在于实施偷盗行为时,财产是否已经脱离了受害人的掌控范围,以及盗窃者是否已经实质上掌握了被盗窃的财产。若当盗窃者成功地让财产离开受害人的控制范围,同时已真正实现了对该财产的控制权,那么这样的情况便可被视为既遂的盗窃罪行;反之,若未能达到这一要求,则往往属于未遂的范畴。举例而言,在商业场所进行的盗窃活动中,将商品从商店带离通常会被视为既遂的盗窃行为;
然而,如果盗窃者刚刚将商品藏匿于自己衣物之中,尚未踏出商店大门便被发现,此时通常认定为未遂的偷盗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