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未经批捕就径直发布通缉令乃是严重违反法定法律程序之举。在正规成熟的司法程序中,发布通缉令须经严密有序的审批流程及法律依据加以依托。此种不当行为极易促使相沿执法机关及其相关从业者须承受相应的法律课题。一方面来说,这将不免构成滥权渎职等违法行径,倘若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疑须负起国家赔偿之责。另一方面,对应的责任人可能会遭遇到行政处罚乃至刑事惩罚。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述:国家公务人员如若滥权或疏于职守,致公共财产、国家以及民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话,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情况特别严重的,则处以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本法则另有明确规定的,应遵照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提请逮捕】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