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离婚诉讼过程中子女监护权问题的裁决,总会以全面考量诸多因素作为依据,包括但不仅限于未成年人的年纪、父母双方向抚养子女所需承担之责任及条件、以及子女自身的意愿等等。在特殊情况下,如未成年人尚未达到两周岁,那么监护权通常会被授予其母亲,除非存在母亲无法胜任监护职责的特殊情形。而当未成年人年满八周岁以上,法院将会充分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倘若是父母双方在抚养子女所需条件方面旗鼓相当,法院将综合评估各方面有利因素,最终依据对子女成长最为有利的准则做出裁决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