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要措施是,当事人双方可尝试通过友好协商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之道,这种方式相对来说更加温和以及便利。
然而,倘若协商不果,那么当事人有权请求当地政府主管职能部门积极介入并参与到调解工作当中来。倘若经过调节仍未能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当事人即可依法向具有相应司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在此过程中,务必重视对相关证据资料的搜集与保存,例如土地所有权证书、租赁或使用协议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