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涉及到三个子女抚养权判决的离婚诉讼案件,正规的法院往往会全面衡量诸多要素,例如孩子们的年龄段、他们自己的意愿、亲生父母各自拥有的养育条件和能力以及家庭环境等等。一般情况下,法官们都会优先考虑如何最大程度地保障孩子们的权益。假如这三个孩子都还比较年幼,而且母亲又具备优越的养育条件并且愿意承担更多责任的话,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将大部分的抚养权判给母亲;反之,如果孩子们已经长大成人,那么他们的个人意愿就会成为决定抚养权归属的重要依据。倘若父母双方的养育条件旗鼓相当,那么法院可能会采取平均分配抚养权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