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涉嫌犯有故意伤害罪的情况下,被逮捕需要遵循冗长而严谨的法律程序。首先,公安机构将展开对案情的详细调查,并积极搜集与此相关的各项证据。倘若他们认定该案件具有充分的犯罪嫌疑,且采用取保候审这样的方式无法充分防止可能的社会危害性,那么就应该向上属的检察院提交关于申请批准逮捕的申请。检察院将会仔细审查所有的案件资料以及诸多证据,以验证其是否达到了批捕所需的各项硬性条件。若经确认,所有条件均得到满足,那么检察院便可发出批准逮捕的指令,并由公安机构负责遵照执行逮捕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