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涉及信用卡账单逾期未偿还的问题,能否取得取保候审之资格则需依据诸多复杂因素来进行综合性的评估与判断。倘若其所拖欠的款项数额相对有限,且该名嫌犯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清偿债务,并呈现出真诚的悔过倾向,同时在社会层面无明显危害性,那么理论上他将具备获取取保候审之机会。反之,若其所拖欠之欠债金额较大,且附带有恶意透支等恶劣情节,抑或是该嫌犯具有逃逸或毁灭证据等潜在风险,那么要想成功获取取保候审则无疑会面临更大的难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