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有权申请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依据夫妻双方情感状态的真实状况作出裁决,判断是否批准解除婚姻关系。例如,在家暴现象、重婚行为、或因为感情不合而长时间分居满了两年等特殊情况下,警方往往会认定为彼此之间的感情发生了破裂,进而同意离婚。倘若并无充足证据表明感情已经破裂,那么首次提出的离婚申请很有可能不会得到批准,然而,在离婚判决正式生效的六个月之后若能再次提出申请,此时判令离婚的概率将会有所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