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中国,看守所在拘押犯人时,会有三种不同的时间规定。首先说说行政拘留,一般情况下,拘留的天数不会超过15天,如果要把好几个罪名加起来算的话,最多也只能拘留20天。然后是刑事拘留,这个时间就长了,最长能达到37天。不过,这37天可不是随便来的,它是这么算出来的:如果警察觉得某个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那么他们应该在拘留之后的3天内,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让他们审批。当然,如果遇到特别复杂的情况,申请审批的时间还可以再延长1到4天。而对于那些经常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甚至是团伙作案的嫌疑人来说,申请审批的时间更是可以延长到30天。
最后,检察院在收到公安局提交的逮捕申请书后,必须在7天之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