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保证期间的事儿。在一般保证中,那保证责任期间,就像是一个定时炸弹,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那一天起,开始计时,整整六个月。而在连带责任保证里,如果当事人没约定或者约定得模棱两可的,这保证期间也是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同样是六个月。
不过,如果当事人瞎搞,约定的保证期间比主债务履行期限还早,或者跟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结束,那可就相当于没约定。还有那种约定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一直到主债务本息都还清为止之类的,这就叫约定不明,这种情况下,保证期间就得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足足有二年。
这里得特别注意,保证期间可不会像孙悟空的金箍棒一样,说变长就变长,说变短就变短,它是不会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的哟。就好比你签了个合同,约定了保证期间,那这期间就固定死,不会因为你中间出了点啥事就给你往后延或者往前缩。比如说,员工和公司签了个合同,约定了保证期间,那这期间就一直那么待着,到了时间该咋地咋地,可不能随意更改。这就是保证期间的那些事儿,可别搞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