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虚假理由向他人借钱,这种行为有可能会构成诈骗,但不能轻易下结论,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准确判断。
诈骗罪的构成有着明确的要件,其中关键在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就像有些借款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还钱,他们利用编造的虚假理由,让出借人产生了错误的认识,从而放心地交付钱财,并且所骗金额达到了较大的标准,比如在很多地方,通常是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具体标准依当地规定而定),这种情况就很可能构成诈骗罪。
不过,如果借款人只是由于遇到了一些暂时的困难而无法按时还款,并且在借款的时候是有着还款意愿的,即便当时使用了虚假理由,通常也不会被认定为诈骗,而是属于民事借贷纠纷的范畴。在实际判断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考察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看这些钱是否用在了合理的地方;还要考量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了解他们是否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偿还借款;同时,也要关注他们事后的表现,比如是否积极努力地想办法还款等这些综合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