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保证期间届满时,会引发一系列特定的法律后果。在一般保证的情形下,随着保证期间的经过,如果债权人没有在这段时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那么保证人就无需再承担保证责任了。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要是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样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保证合同就完全失去了效力。保证期间的结束仅仅是使得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有可能被免除。对于保证合同本身的效力,还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判断。比如,要考察合同的订立过程是否严格遵循了法定的程序,是否存在那些导致合同无效的特殊情形等。总的来说,保证期间的结束主要是对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可能性产生了重要影响,它在法律层面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