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经济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其审理期限可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会根据案件的类型以及具体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别。
一般来说,要是适用简易程序来审理案件,从立案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在三个月之内就能够审结完毕。而如果是用普通程序来审理案件,那就得在立案后的六个月内给审结掉。要是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况,需要对审理期限进行延长,那得由本院的院长批准才行,这样能延长六个月。要是还需要继续延长,那就得上报给上级人民法院去批准。
这里还有个需要注意的点,像鉴定、公告之类的期间,是不会算进到审理期限里面去的。另外,如果案件特别复杂,涉及到的当事人很多,证据又特别繁多,或者存在着其他一些特殊的情况,那么审理的时间很可能就会相应地延长。所以说,具体到每一个案件的结案时间,那可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得综合考虑好多好多的因素,这样才能比较准确地判断出大概什么时候能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