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基础量刑
一般情况下,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情节轻微的特殊处理
综合考虑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认为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情节严重的认定及量刑影响
所谓“情节严重”,常见的情形包括:
-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 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 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 两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如导致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数额巨大财产损失等。
- 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超过了5张(个);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超过了20张。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如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与其他犯罪竞合时的处理
如果行为人同时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其他犯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