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诈金额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这些原则。
首先,得以被害人实实在在遭受的财产损失当作基础。就好比说,那些直接交到诈骗分子手里的财物价值,那肯定得算在涉诈金额里,还有那些因为诈骗行为而引发的其他直接经济损失,也不能漏掉。
其次,要是通过转账、电子支付之类的方式支付的款项,那就以实际支付的那个数额来认定就行。
再者,如果诈骗的对象是财物,那就按照财物的市场价格去计算,要是没有市场价的话,就按照有关部门给出的评估价格来认定。
另外,对于多次实施诈骗这种情况,要把这些诈骗的金额累计起来计算涉诈金额。不过,要是已经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那些诈骗金额,就得把它们扣除掉。
在这里要特别注意,在具体的案件当中,会把各种证据都综合起来考虑,像书证、物证、证人证言以及被害人的陈述等等,这样才能准确地认定涉诈金额,确保每一笔涉诈金额都能被清晰且公正地认定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