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移送保全是否要移送审理单位,这得根据具体的情形来确定。
在民事诉讼的案件移送中,通常情况下,保全措施会跟着案件一起被移送至有管辖权的审理单位。这是因为保全措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顺利执行,而它与案件的审理过程紧密相连。比如说,在财产保全的案件里,只有将保全措施同步移送至审理单位,审理单位才能在后续的审理过程中依据保全情况来做出公正的裁决。
不过,在移送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这样才能保证保全措施的连续性和有效性。要是移送涉及到不同地区的法院,或者遇到特殊的法律规定以及司法解释,那对移送的具体操作就会产生影响。比如有些法律可能对跨地区移送保全有特别的要求,或者司法解释会对某些特殊类型案件的移送做出明确规定。
总之,到底要不要移送以及如何移送,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操作惯例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准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