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遭遇异地起诉的情况时,若希望申请异地管辖权异议,关键就在于要在提交答辩状的这段时间内,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出申请。
您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来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在这份申请书中,要清晰地阐明您认为受诉法院不具备管辖权的理由。比如说,案件其实应该由您的住所地法院来管辖,或者由合同履行地等与您有着更为紧密联系的法院来管辖。
法院在接收到您的申请之后,会进行严格的审查。倘若法院认定您提出的异议是成立的,那么就会将这个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去审理;但要是异议不成立,法院就会作出裁定并驳回您的申请。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您所提出的异议理由必须要有足够充分的法律依据以及真实的事实依据作为支撑,否则很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并且,在申请管辖权异议的过程中,您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所规定的程序和期限,不然就有可能会对您的诉讼权利产生不良影响,导致您在诉讼过程中处于不利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