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证期间已经过去之后,要是保证人自己心甘情愿地去承担保证责任,一般来讲是没办法再向债务人去追偿的。这是因为保证期间它主要就是用来明确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那个时间段,一旦这个期间过去了,按照法律规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就依法被免除。而当保证人主动自愿去承担的时候,这其实就相当于他在对自己的权利进行一种处分。
不过,这里面也有特殊的情况。比如说,在保证人承担责任的过程中,他遭受到了债务人的欺诈,或者是受到了债务人的胁迫,就因为这些原因,导致保证人违背了自己真实的意愿去承担了责任。那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就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去向债务人主张自己的权利。
总而言之,通常情况下是不能进行追偿的,但是我们必须要具体地去分析,看看是否存在那些会影响到保证人自愿承担责任的法定事由。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判断保证人在这种情况下到底有没有追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