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劳动法律体系里,有这样一条规定。要是员工没提前30天跟用人单位打招呼就离职,要是这行为给用人单位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用人单位就有权利让这个员工承担赔偿的责任。不过,用人单位得拿出证据来,得证明确实存在实际的损失,并且这个损失跟员工没提前通知离职这件事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通常来说,赔偿的范围涵盖了招聘这个员工所花费的费用,还有就是因为员工突然离职而引发的生产经营方面的损失等等。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自身存在一些违法的行为,比如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没有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之类的,那员工要是立刻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不需要承担没提前30天通知的那种赔偿责任。这就是我国劳动法律中关于员工离职和用人单位权益保障的一些规定,大家可得清楚了解,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