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当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即便当事人不追究,也不能直接让案件被撤销。这是因为刑事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来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它并不会因为被害人的个人意志而发生改变。
然而,要是属于自诉案件,像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等这类案件,或者是被害人有证据能够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在法院立案之后,如果当事人不追究并且达成了和解,那么法院是可以准许撤诉的。
对于民事案件,只要当事人不追究,一般都可以申请撤诉,不过必须要在法院宣判之前提出。要是案件已经经过了法庭的审理,此时是否准许撤诉就由法院来进行裁定了。
总之,能不能撤销案件,得依据案件的性质以及具体的情况去进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比如一些严重的刑事案件,无论当事人是否追究,都不能随意撤销;而对于一些符合特定条件的自诉案件和民事案件,当事人的态度就会对案件的走向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