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在一般的司法流程里,被告一般会在立案后的短短五天内收到起诉状副本以及其他相关的诉讼材料。当法院受理了案件之后,就会着手进行送达的工作。送达的方式可是多种多样,像直接送达,就是法院工作人员直接把材料交到被告手中;还有邮寄送达,通过邮局把材料寄给被告;另外还有电子送达,利用网络等电子手段来完成送达。要是采用邮寄送达的话,那时间可就有可能会受到邮寄速度的影响,说不定会慢一些。
然而,如果遇到送达地址不准确,或者被告下落不明这种特殊的情况,那送达的时间就很可能会延长。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就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从法院发出公告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经过整整六十天的时间,就会被视为已经送达。所以,总的来说,在正常的情况下,被告大概能在五天内收到相关通知,但要是遇到特殊情况,那送达的时间可就不确定,可能会需要更久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