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国家的法律范畴内,其实不管是女方先提出离婚,还是男方先提出离婚,在整个程序以及对实体的处理上,并没有那种根本性的差异。
就拿法院的审理来说,法院首先会仔细审查双方的感情到底是不是真的已经破裂。要是有那种特别确凿的证据,像是重婚、家暴、赌博成性之类的法定情形,那一般就会认定感情已经破裂,然后就会判决离婚。
再说说财产分割这块,通常是遵循着均等分配的原则,不过,也会充分考虑到照顾子女的利益、女方的特殊情况,还有无过错方的权益之类的因素。
而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那可是得按照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这个原则来判定,会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等这些方面都综合起来考量。
要是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协商一致,达成了离婚协议,那就可以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要是协商不拢,一方就只能起诉到法院,然后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依法进行判决。
总之,离婚处理的关键之处就在于有没有足够的证据以及具体的实际情况到底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