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的一审过程中,判决结果的出具时间可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往往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通常来讲,要是采用简易程序来审理案件,那从立案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三个月之内就能够审结完毕;而要是以普通程序来审理案件的话,就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完成审结。
不过,如果遇到案件比较复杂的情况,需要对审理期限进行延长,只要经过本院的院长批准,就可以延长六个月;要是还需要继续延长的话,那就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来批准。
另外,要是案件中涉及到评估、鉴定这类事项,又或者是当事人申请进行调解、和解等情况,从而导致审限被延长了,这也会对判决结果的出具时间产生影响。
总之,具体的时间到底是多久,那得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具体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