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认罪认罚协议,并不等同于就必然被定罪。认罪认罚主要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且诚实地交代自己的罪行,认可所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且乐意接受相应处罚的一种行为表现。
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认罪认罚通常会成为法院在量刑时重点考量的一个情节,这很可能会使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从轻处罚的结果。
然而,到底是否会被定罪,依然需要全面地综合考虑整个案件的所有证据、实际发生的事实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判定。
倘若证据确凿且充分,能够有力地证明犯罪事实确实存在,并且完全符合犯罪构成的各个要件,那么即便已经签订了认罪认罚协议,也依然会被定罪。相反,如果在证据方面存在瑕疵或者无法满足定罪的标准,就绝不能仅仅因为有认罪认罚的行为就对其定罪。
总之,认罪认罚仅仅是司法过程中的一个因素,绝不是决定是否定罪的唯一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