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的范畴里,分居满一年的认定可是得综合好多方面因素去考量。
分居,说白了就是夫妻双方不再一起生活,经济上相互不帮衬,生活上也不再彼此照料,连夫妻间该有的那些权利和义务都不履行。要认定分居满一年,那可得有实打实的证据来支撑。就像一方在外的租房合同,那上面清清楚楚写着租房的时间和地点,这就是很有力的证据。还有缴纳房租水电费的凭证,这能证明一方确实是在外独自生活的。再有邻居的证人证言也很关键,邻居天天看着,能证明夫妻双方确实已经很久没在一起生活。
不过,如果双方虽然住在不同的地方,但还是有经济上的往来,一起照顾孩子,或者还有夫妻生活之类的情况,那一般就不能认定为分居。而且,主张分居的那一方得自己负起举证的责任,如果证据不够充分,那很可能就得不到法院的认可。
总之,认定分居满一年是个特别严谨的法律判断过程,得综合具体的情况,再加上充分的证据才能确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