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刑法体系里,对于犯罪年龄有着明确的界定,且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
首先是不满12周岁这个阶段,在此期间,无论孩子实施了多么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身心发展尚未成熟,还不具备对自己行为的完全认知和控制能力。
接着是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阶段。如果在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犯了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并且导致他人死亡,或者是以极为残忍的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同时情节恶劣,并且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话,那么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在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上,既考虑到他们的特殊情况,又要对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进行制裁。
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孩子,只需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这8种极为严重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这些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极大,需要对实施这些行为的人进行法律制裁。
最后,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他们已经具备了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