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诉费用那点事儿。这起诉费用,通常就叫“案件受理费”,一般都是由原告先预交。就好比你要去法院告别人,那你就得先把这钱给交了。
要是原告最后胜诉,那这案件受理费就由被告来负担,就好像被告做错了事,得给原告出这笔钱赔个不是。要是原告只是部分胜诉,那就得按比例来分担,不能让被告一个人全扛着,也不能让原告一点都不担,得公平着来。
要是原告突然不想告,申请撤诉了,那这案件受理费,还是由原告负担,不过会减半收取,就好像原告突然改变主意了,得自己承担一部分损失。
要是调解结案,这案件受理费就得由双方去协商分担,就像两个人商量着怎么解决问题,得一起出点钱。要是协商不成,那就得由法院来决定,法院就像个公正的裁判,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该怎么分担费用。
而且,除了这案件受理费,还可能会有其他乱七八糟的诉讼费用,比如鉴定费、公告费之类的。这些费用的承担规则也得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可不能随便瞎来。就比如说鉴定一件东西到底值多少钱,那鉴定费就得由相关方来出,要是法院决定的,那就得按照法院的判决来执行。
总之,这起诉费用可不是个小数目,大家可得弄清楚,别到时候糊里糊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