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中,有这样的规定。即便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只要能够拿出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就有权利让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能用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不少,像工资支付的凭证或者记录,工作时用到的工作证,招工招聘时填写的登记表,还有考勤记录等等这些都可以。
要是用人单位从开始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却不满一年的时间里,都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它就得每个月给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您可以先试着和用人单位好好商量商量。要是商量不拢,您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这样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过,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诉求能够得到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