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立案后把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这件事儿,那可真是有讲究。就好比咱去超市买东西,一般超市都会说五日内给咱发货,但实际到咱手里的时间,那可不一定,得看好多因素。
就拿案件来说,要是案件特别复杂,就跟解一道超级难的数学题似的,法官们得好好研究研究,那把起诉状副本发给被告的时间肯定就往后拖拖。再说说法院的工作效率,要是法院正忙得不可开交,那这副本发送的速度可不就慢下来了。还有那送达方式,直接送达就像你直接把东西交到对方手里一样,那肯定快;可要是邮寄送达,那可就说不定,说不定在途中还得绕个弯儿,得花个几天时间。要是送达地址不准确,那可就麻烦了,就跟你给别人寄东西结果地址写错了一样,得费好多功夫去找人。要是被告故意躲避送达,那可就更难办了,就跟捉迷藏似的,找到他可不容易,时间也就不好确定。
在简易程序中,就好像走了一条捷径,通知被告的时间就相对短一些,可能就跟坐火箭似的,嗖一下就到。而普通程序就像走一条普通的路,可能就得稍微慢点儿,时间也就稍长一些。总体来看,通常在一到两周内被告会接到法院通知,但要是遇到特殊情况,那可就说不定,有可能延长至一个月,甚至更久,就跟蜗牛爬似的,慢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