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繁华的长春市,办理离婚这事可有着两种途径,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先说协议离婚,这就像是一对夫妻要携手踏上新的旅程。夫妻双方得一同前往那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要是这两人的户籍都在长春这座城市里,那就可以任选其中一方户籍所在的区的婚姻登记处去办理。那办理的时候,可得带上好多东西,像身份证,这可是证明身份的重要证件;户口簿,能看出家庭的户籍情况;结婚证,那可是两人婚姻的见证;还有离婚协议书,这可是双方商量好的离婚条款。
要是协议不成,或者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那就得走诉讼离婚这条路。就好比一场激烈的法律之战。一般,是要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离开住所地一直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在实际的办理过程中,具体的管辖法院那可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还得结合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仔细判断,就像不同的拼图碎片,得找到最适合的那一块才能把事情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