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别小瞧了这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申报主体。这劳务派遣单位,那可是妥妥地要承担起工伤保险责任。就好比一个员工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伤,那这申报工伤的首要任务就落在了劳务派遣单位身上。
比如说,有个员工在劳务派遣单位安排的岗位上,因为操作机器不当导致了手部受伤。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这劳务派遣单位就得赶紧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这劳务派遣单位没在规定期限内去申请,那可就麻烦。
不过,用工单位也不能闲着,它得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就好像这场工伤认定是一场大游戏,劳务派遣单位是发起者,用工单位就是帮忙的小伙伴。
要是员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发现劳务派遣单位没按时申请,那也不用慌,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他们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就像是给了员工们一个最后的保障,让他们在受伤后能有个说法。所以,大家可一定要清楚这些规定,别到时候出了事都不知道该找谁去申报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