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案件中,当遭遇反诉后,开庭的时间通常是由法院依据其案件排期以及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确定的。
一般情况下,从反诉被提交开始到最终安排开庭,所花费的时间长短不一。短的话可能只需一两个月,而长的话则有可能达到三四个月,甚至更久。这其中的原因主要取决于多个方面,像是法院的工作效率高低,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如何,以及当地法院所受理案件的数量有多少等等。
不过,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是适用简易程序来审理的案件,那么就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将案件审结完毕;而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来审理的案件,就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完成审结。要是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对审理时间进行延长的,那么需要由本院的院长进行批准,这样可以延长六个月;要是还需要继续延长的话,就必须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