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权,那可真是有不少讲究。就好比说,你要是遇到了人身损害赔偿的事儿,那得先看看“原告就被告”原则。就好像你被谁给弄伤了,那得去找被告住的地方的法院管。要是被告住的地方和他经常待的地方不一样,那就得由他经常待的地方的法院来管。
再说那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那可就更复杂。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就好比一个员工在公司里被机器给弄伤了,公司就是侵权行为实施地;而受伤之后在医院治疗,这医院所在地就是侵权结果发生地。这两个地方的法院都有权管。
再特殊一点,要是因为铁路、公路、水上或者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那就更得注意。得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还有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这就好像一辆车在公路上出事故了,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能管;要是车先到了某个地方,那那个地方的法院也能管。总之,确定管辖权这事儿,可得好好琢磨琢磨案件的具体情况,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可不能马虎。